红网常德站9月4日讯 打工男子受老板安排去移动车辆,因疏忽大意将在旁边玩耍的幼儿撞死。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曾某在宋某的商店内打工。2016年4月14日上午9时许,宋某因觉得自己停放在店外市场通道内的客车有碍通行,便安排曾某去将车辆移动一下停放位置。曾某虽有驾驶证,但却不能驾驶客车,因只是将车辆移动一下,曾某没有多想,便答应了下来。
随后,曾某在驾驶客车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所驾车辆与在通道内玩耍玩具车的2岁幼童肖某相撞,导致肖某死亡。
当日,曾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赔偿了被害人家属损失28万元,并取得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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