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抢劫案。一名50岁男子因盗窃电缆事情败露后持刀伤人被判刑。
2018年6月12日晚11时,唐某在武陵区南坪街道潜入某农贸市场办公楼五楼准备盗窃办公楼内尚未使用的电缆,结果被工地值班人员王某发现。王某事后回忆,当时他正在工地巡逻,行至办公楼四楼时发现五楼有灯光,便将手电筒关掉上去一探究竟。只见一名男子借着手电筒的光,正用钳子夹电缆,这名男子正是唐某。王某立即上前制止,没想到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顺手就向王某刺来。王某来不及反应,本能地用手握住刺来的刀刃,导致左右大拇指处被割伤。两人僵持一会儿后,唐某无计可施松开水果刀拔腿就跑,王某立即呼救。不知道是体力不支,还是过于紧张,唐某逃至二楼时见无人追上,便坐下来休息,最后被王某和同事截住擒获。经鉴定,唐某盗窃的电缆总价值4.4万余元。
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在盗窃中抗拒抓捕当场使用凶器致他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据此对其作出一审判决,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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