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娄底交警近日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该驾驶员不仅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还以各种理由干扰办案,在经过几天的走访调查、搜集相关证据之后,娄底交警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等措施。
8月19日凌晨,娄底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倒在地上。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发现潘某浑身充满酒气,满嘴酒味,走路摇摇晃晃。民警见状,忙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71.1mg/100ml,随后民警对其进行抽血式检测,结果显示为161.25mg/100ml,潘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但潘某只承认喝了酒,不承认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一事实。潘某说:“我喝了酒,抓到我的时候我是坐在路边。”因潘某神志不清,民警依法对其采取了约束措施。
民警通过天网追踪其行驶路径。很快,就有了发现,潘某驾驶摩托车沿娄星南路骑到花山派出所路段时,由于体力已经不支,摩托车便倒在了地上,潘某把大灯关掉,自己慢慢地移坐到了路边。
8月19日下午4时许,民警对潘某宣读鉴定结果后,潘某先后采取装睡、装病等方式对抗侦查,干扰办案。通过医护人员诊断,其生命体征一切正常。在随后的讯问过程中,潘某采取不知情、不回答、不签字等方式再次试图干扰办案。
一中队民警李万军表示,尽管案件是零口供,但根据警方现有的视频等资料,认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等措施。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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