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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男子买涉水车伙同朋友制造事故骗保 获刑两年半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1-27 12:31:05

  11月2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周智勇 张慕子)在被告席上,提到了还未满周岁的儿子,胡某哽咽了。

  胡某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慢慢有了自己的汽修厂。在经营困难时,他借下了5万元高利贷,渐渐滚成了巨额债务。

  为了还债,他低价购买了一台涉水车,伙同朋友制造交通事故骗车保。

  胡某投案前一天,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

  欠下高利贷后,在长沙宁乡经营汽车修理厂的胡某每天接到四五十个催债电话。他决定铤而走险,伙同朋友将车开进池塘,谎称车祸来骗保。

  胡某拿到了8万元的保险赔偿,没想到被人实名举报,骗局也就此被戳穿。

  11月26日,胡某与黎某站在了天心区法院的被告席上。提到自己不足周岁的儿子,胡某哽咽了,说:“我知道(违法),但是我没有办法了。”

  为经营汽修厂借高利贷

  用胡某的话讲,他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从洗车到经营汽修厂,成家生子,生活幸福美满。

  “我不打牌也不赌博,钱都用来给员工发工资,维持汽修厂的经营。”在汽修厂经营困难时,胡某找人借了5万元高利贷。“750元一天的利息,一个月就要还几万元,而且5天收一回利息。”

  胡某拆东墙补西墙,很快撑不住了。“利滚利,我一共欠下了40多万元的高利贷,再加上欠亲戚朋友的钱,欠下了百万元债务。”

  “不还钱,他们就每天来找我。一天打四五十个电话,开着车在门口等我,晚上在我店里坐到凌晨一两点。”在这样的逼迫下,胡某接受了对方给他出的主意,制造假的事故现场骗保。

  胡某选择了一台曾涉水的越野车。2018年7月初,胡某客户的一台越野车曾泡在水里,获得理赔后送来胡某的汽修厂修理。“车子经过大修后,虽然还能开,但也就值2万元左右,他就将车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我。”

  同年7月13日,胡某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统称阳光保险)业务员姜某处隐瞒该越野车曾涉水的事实,为该车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等险种。因为修理厂和业务员经常合作,办理保险时只看了行驶证和身份证,也没有现场验车,业务员就按照行驶证的情况投保了。实际价值2万多元的车,被保额达到了14万余元。

长沙一男子买涉水车伙同朋友制造事故骗保 获刑两年半

  联合朋友骗保8万元

  去年12月24日,胡某给朋友黎某打了个电话,想拉黎某一起赚钱。之所以选择黎某,是因为胡某觉得“黎某无依无靠,也欠着别人很多钱,事后给他一笔钱就能打发了”。

  胡某与黎某两人见面后商定了详细计划,由黎某将快报废的涉水越野车开到宁乡附近乡间池塘里,以意外事故报险。胡某许诺,事成之后分给黎某1万元好处费。为了不被人知道,胡某还嘱咐黎某,不要在微信上聊天,有事用电话联络。

  去年12月26日,胡某通知黎某来汽修厂取车。当日18时许,黎某驾驶该车至宁乡市田坪乡竹山村大雾寺附近一水塘边,见四周没人,将车故意驶入水塘。“当时车里进水,车门打不开,我从事先开启的左前车窗逃出。我爬出来后,车由于惯性继续往池塘中心滑行。”

  上岸后,黎某按照胡某的要求报警、报保险,然后电话告知胡某已完成任务。黎某向阳光保险报险称,是他埋头点烟时不小心将该车驶入水中。随后,吊车前来将车吊起拖走。

  今年1月18日,阳光保险向胡某支付8万元汽车维修费。胡某取得该8万元后将其中6000余元分多次支付给黎某,其余款项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

  为了避免被发现,黎某按照胡某要求删掉了转账的微信聊天记录。“胡某告诉我这是诈骗行为,怕公安机关来查处。”

  投案前一日与妻子离婚

  今年6月,胡某、黎某的一个共同的朋友实名举报,将真相告诉了阳光保险。

  9月4日,阳光保险报案至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该局于同日将黎某抓获归案。胡某于9月24日主动投案,二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本案犯罪事实。

  在胡某主动投案前一日,他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

  “胡某,你的孩子还不满一岁,他正是需要爸爸的陪伴与关爱的时候,为人父母者,比知识传输更重要的是信念教育,比经济基础更重要的是人格引导,扪心自问,你这样的行为是否与你父亲的身份相符?”听到公诉人的话,胡某低下了头。

  经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胡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黎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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