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 18岁男子盗10辆共享单车每辆50元卖 获刑1年1个月

18岁男子盗10辆共享单车每辆50元卖 获刑1年1个月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2-13 08:54:02

  华商报讯 从咸阳骑着共享单车到了西安市鄠邑区,拆除车锁、二维码并更改车身颜色,在微信中“拍卖”,两个多月后向警方自首。近日,刚成年的小伙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个月。

  今年6月2日至8月8日,张某伙同王某(另案处理)在咸阳市中心广场、渭河三号桥等路段先后多次盗窃共享单车10辆,价值共计14436元。作案后,二人将共享单车骑行至鄠邑区,使用钢筋剪、铁锤等工具对共享单车车锁及二维码进行拆除并更改车身颜色,然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拍卖”信息,以50元一辆的价格出售,将其中4辆单车出售、抵账及赠予他人。

  在盗窃及出售单车过程中,张某慢慢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在家人的鼓励下于8月9日投案自首。鄠邑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已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本站所刊载信息及文章,不代表我站观点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址:www.newshnw.com 湖南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文章,并不带表本站观点!如果触犯了您的版权和利益,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我们查证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