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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一村霸获刑:落选村支书后撕选票,锁村办公场所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0-16 14:29:29
“郑源桂落选村支书后,为把持基层政权,在村活动中心上锁,撕毁党员大会签到册、选票,私自成立村集体‘理财小组’,多次寻衅滋事……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扰乱了当地村支两委的正常工作秩序,破坏了基层政权。”10月15日,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高院副院长邬文生通报了湖南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法院当天宣判的这起“村霸案”。
该乡村恶势力犯罪团伙头目郑源桂,原系新田县新隆镇侯桥村党支部副书记。2018年8月中旬,新田县纪委、监委陆续收到该村干部和群众的集体联名举报,所涉事件不同,但目标都指向郑源桂及其团伙:2017年,因竞选村支书失败,郑源桂在村里拉帮结派、寻衅闹事。
经调查取证,2018年10月26日,新隆镇纪委对郑源桂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新田县公安机关在全面掌握郑源桂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后,将郑源桂等人抓获归案。
据新田县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郑源桂因落选该村党支部书记心生不满,纠集被告人郑石生等6人强行拆除村路灯电杆、长时间锁住村办公场所、破坏党员大会、成立所谓理财小组控制村部财务等,还帮助被告人郑林辉强揽该村路面硬化工程,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基层组织正常工作秩序,破坏基层政权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新田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郑源桂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郑石生等6名其他恶势力成员三年十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强迫交易罪判处郑林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邬文生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黑恶势力,目的在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对破坏基层政权稳定的黑恶势力犯罪,人民法院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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