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收买患精神障碍妇女和儿童后再卖出 获刑十年
日前,南宁市上林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拐卖妇女、儿童案。被告人韦某宁犯拐卖妇女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黄某乾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收买被害人后 再贩卖给他人
2018年5月,被告人韦某宁以出卖为目的,经韦某某介绍,从广西博白县收买当时仅16岁的被害人陈某连,养在其家中准备卖出。当年11月,韦某宁经一名绰号叫“老叶”的男子介绍,从广西灵山县某镇收买被害人陈某玲,并将陈某玲卖给韦某,获利3500元。
2019年年初,被告人韦某宁、黄某乾共同将12岁的被害人朱某莉卖给樊某,获利3万元。
经鉴定,被害人陈某莲、陈某玲、朱某莉均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民事行为能力。
贩卖儿童 构成拐卖儿童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宁以出卖为目的,收买和贩卖妇女、儿童3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告人黄某乾以卖出为目的,贩卖儿童1人,构成拐卖儿童罪。
关于被告人韦某宁提出其收买被害人时已经取得她们父母同意,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只要是以卖出为目的,收买或贩卖妇女、儿童,均可构成拐卖儿童罪,至于被收买妇女、儿童的父母是否同意,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
鉴于两名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韦某宁在庭审过程中虽对其行为的性质有所辩解,不影响坦白的认定。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韦某宁犯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黄某乾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依法向被告人韦某宁追缴违法所得三千五百元,向被告人韦某宁、黄某乾追缴违法所得三万元,没收并上缴国库。
- 河北男子因琐事与妻子争吵 杀妻后跳楼自杀
- 男子冒充知名导演诈骗147万被通缉 北京丰台落网
- 云南男子送葬途中放鞭炮引发山林火灾被查处
- 男子网上发表侮辱西昌火灾牺牲队员言论 被拘10日
- 广西男子雨夜过马路 斑马线上被两车连撞身亡
- 皖籍男子流浪多年不愿回家:政府安排救助 弟弟劝说
- 有武汉旅居史男子不配合防疫还殴打警察 获刑7个月
- 河南一男子疫情期擅闯防控点并持刀伤人 获刑9个月
2020-04-18 19:12:42
2020-04-10 15:55:51
2020-04-09 20:32:00
2020-04-03 14:33:11
2020-03-20 12:14:15
2020-03-17 08:43:22
2020-03-11 14:59:02
2020-03-11 13: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