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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举报他人顶替上大学:曾默许交易 如今影响个税

来源:湖南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6-19 14:02:49

  今年4月,山东青岛一公司职工秦女士在根据公司要求申报个税时发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上,她的任职受雇信息里竟然有两家从未接触过的注册在北京的公司,同时尚未结婚的她系统里显示有个女儿。

  事情的根源发生在2005年。秦女士作为菏泽市单县农村应届生,第一次参加高考,考取分数539分,被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会计学专业录取,但是她并没有去报到,而是选择了复读。而其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会计学专业的录取通知书则通过中间人介绍,与菏泽市牡丹区的李某达成交易。

  秦女士称,“在决定复读后,有人找到我,说愿意帮助我,要买我的录取通知书,不会影响我上学,还能得到第一年上大学的学费,我没多想就信了,因为家庭贫困,如果我复读一年后考上大学,大学第一年的学费家里可能确实出不起。”

  而李某的姐姐则告诉澎湃新闻,“这件事情是中间人主动联系的我们家,我爸爸与其对接的,具体手续是中间人来办的,我们只是付了钱。现在,我爸爸已经去世了,我妹妹的顶替户口也已经注销了,如果秦女士有什么需要我们协助办理什么,我们会积极配合。”

  双方均承认,最终达成了这笔交易。并且,李某的父亲曾在秦女士读大学期间资助过她。秦女士也称,“当时,她们家人对我确实挺好,我大学期间都是通过勤工助学赚学费和生活费,曾想把钱还给他们,但是对方并没有接受。我当初也没想到会对我现在的生活工作造成这么多影响。”

  近日,秦女士因为个税申报等方面的问题无法解决,向山东省教育厅进行了举报。6月18日,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秦女士的举报称,“我们将转给相关部门调查这件事。”

  交易

  秦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她家是菏泽市单县农村的,家里有兄弟姐妹四人,父亲去世的早,母亲一个人把她们四个孩子带大,母亲虽然不识字,但是一直坚持想让她们四个孩子上学,她和两个姐姐都上了大学,弟弟辍学打工了。

  秦女士提供的高中毕业证书显示,她于2002年8月至2005年7月在单县第五中学高中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2005年,她作为菏泽单县籍农村应届生,第一次参加高考,考取分数539分,这个分数只能报考“本科三批”以及专科的高校。后来,她被本科三批的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会计学专业录取。

  秦女士回忆说,“她因高考分数不理想及学费高昂而放弃就读,最终选择复读。在决定复读后,有人找到我,说愿意帮助我,要买我的录取通知书,不会影响我上学,还能得到第一年上大学的学费,我就没多想就信了,因为家庭贫困,如果我复读一年后考上大学,大学第一年的学费家里可能确实出不起。”

  而李某的姐姐则告诉澎湃新闻,“这件事情是中间人主动联系的我们家,我爸爸与其对接的,具体手续也是中间人来办的,我们只是付了钱。”

  李某的姐姐直指秦女士的舅舅是当年办理这个事情的中间人,但秦女士否认其舅舅是中间人。无论如何,他们最终达成了这笔交易。

  2006年第二次参加高考后,秦女士被山东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录取。开学报到的同时,她把户口也迁到了学校。

  秦女士读大学期间,李某的父亲曾主动资助过她。秦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大学期间,我都在勤工助学,生活费和学费都可以自己承担,李某的爸爸不定期会给我账号里打几百块钱。那时候学校放假回菏泽,我都是从青岛坐火车到达菏泽火车站,菏泽火车站离他们家比较近,我还去过他们家里,曾经想把他们往我账户里打的钱返还给他们,但是他们没有要。因为没有影响到正常上学,我就没有在意,也没了解是怎么操作的。”

  李某的姐姐则认为,她父亲是出于好意才资助的秦女士,没想到她反过头来又找她们家的麻烦,“我们也觉得这不是多么光彩的事儿,按理说就应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事儿断绝来往就行了”。

  户口重合

  大学毕业后,秦女士和李某家人没再联系。

  直至2012年,工作后的秦女士准备考驾照,但是多次报名都失败了,经查询发现她名下已经有驾照了,最终了解到驾照是李某用她的名字考取的。秦女士称,“后来与李某爸爸协调未果,我就去车管所把名下的驾照冻结了,但是我至今依然不能报名成功。”

  2013年,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告知秦女士,北京有一个人的户口和她的户口重合。随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东坝派出所也与其取得了联系,告知她户口重合的事。

  最终,2017年7月,东坝派出所出具证明称,秦XX(女,出生日期:1987年1月17日),在全国核查重户人员时,发现该人与山东省一人重户。经工作,我所于2016年12月注销了该人的北京户口。

  秦女士另从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获取了北京这位“秦XX”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身份证复印件。这两份资料显示,2013年2月17日,北京这位“秦XX”登记结婚,其身份证号和秦女士的身份证号完全一致,但是照片却显示是另外一个人。

  秦女士发现,北京这位“秦XX”就是李某,李某的重合户口注销后,仍旧对她的生活、工作造成不小的影响。

  秦女士提供的信息显示,她名下的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照片显示是其本人,卡面上也标注着她的名字,但是在社保卡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开具的账户详细清单显示户名并不是秦女士,而是“李某”,卡号和证件号码却又是和秦女士的社保卡一致。

  秦女士还反映称,她名下其他银行账户的户名有的也被篡改成李某了,她的支付宝账户被李某实名认证了,她在用身份证号登录学信网时接受短信验证的手机号并不是她的号码。

  秦女士在根据公司要求申报个税时发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上,她的任职受雇信息里竟然有两家从未接触过的注册在北京的公司,同时尚未结婚的她系统里显示有个女儿。

  秦女士称,之前与李某联系时,双方沟通不是很顺畅,后来也就没再联系。李某姐姐则表示,现在,她父亲已经去世了,她妹妹李某的顶替户口也已经注销了,如果秦女士有什么需要她们协助办理什么,她们会积极配合,但是秦女士并未与其联系过。

  多方介入

  随后,秦女士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提交申诉称,从未在北京的公司任职。随后,“个人所得税”APP作出的处理结果为,“经核实,您提交的申诉属实,我们已经督促扣缴义务人更正申报。”

  今年5月,秦女士通过网上公开渠道向山东省教育厅反映被冒名顶替上学的情况。山东省教育厅回复称,“经查询,您在山东科技大学的学历已正常注册,如需注销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的学历,请直接与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联系,提交能够证明确系冒名顶替入学的证据,由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调查处理。”

  近日,澎湃新闻从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获悉,该校在2005年确实曾录取过一名叫“秦XX”的学生,其个人信息与秦女士提供的信息完全相符。

  随后,秦女士向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传去了认定她被顶替的相关资料,该工作人员告诉秦女士,“我们查看了我校颁发的秦女士的证书照片,与你提供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照片基本可以确定是同一人。”

  该工作人员称,“我们办学这么多年来,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咨询了河北省教育厅的领导,他们说要让学校来处理这件事”,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也在联系该学校毕业的这个“秦某某”,学校也正在查当年录取的资料,还不确定当时的录取资料里有没有照片。

  6月18日,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电话回复秦女士的举报称,“我们将转给相关部门调查这件事。”

  秦女士称,“我不求别的,只要可以停止并消除对我权利的侵犯,我是我,她是她,井水不犯河水,让我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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